冶金研究院:抓大不放小 筑牢安全管理堤坝
【深刻吸取江苏响水事故教训】
发布日期:2019-04-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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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危化品使用企业,一直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各类危化品,对各类涉危事故始终保持高度敏感。“3·21”响水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通过安委会工作群、职工微信群及时通报事件进展,将该特大事故的各类资料向中层干部、专兼职安全员作了传达,并对本单位危化品使用部门提出进一步要求。

3月25日下午,冶金研究院组织班子成员在学习领会杭钢集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深刻吸取 3·21 江苏响水爆炸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按照通知中提出的“冶金研究院要重点抓好化工品和微通材料试生产的管控工作”要求,分工落实责任,坚持“抓大不放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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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出管理重点,确保管控到位

冶金研究院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对受到职能部门监管的在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进行一次盘库核查,确保账物相符、有效管控。二是扎实做好微通新项目调试安全管控工作。该项目研发生产中使用危化品较多,一直是监管重点。3月27日,微通在建项目接受杭钢集团专项检查组的检查和指导,在配合检查的同时,微通公司对即将开展的单机调试方案、应急预案制订评审、监控系统安装、新员工上岗培训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汇报。微通新项目将在当地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验收的基础上,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开工生产。

2、加强现场管理,不放过隐患细节

冶金研究院危化品使用虽然总量不大,但品种较多,涉及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和易燃易爆品等,监管工作点多面广,任何细节问题的疏忽都可能造成事故。围绕本次专项行动,该公司在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的同时,及时开展查漏补缺:对液氨工艺中的各类安全阀、压力表、防爆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落实检测与相关设备更新;对防护分公司在用的罐装气体进行一次清理,暂停需要使用氢气工艺的超音速喷涂生产;停止贵金属催化剂生产中的氯化工艺,直至迁移至新的微通生产线;继续完善有关工艺。“3·21”事故以来,冶金研究院接受了上城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管理局及辖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多次检查,针对职能部门提出的危化品使用中有关工艺和设备的改进完善要求,已落实设计单位帮助设计整改中。

冶金研究院将进一步增强“没有安全环保,一切等于零”的底线意识,抓重点环节,抓细节建设,不断筑牢安全管理堤坝,以安全、美好的工作环境,确保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