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强起来 发展高质量”系列报道之六: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
发布日期:2018-08-14 浏览次数:

六十年风雨兼程,一甲子重铸辉煌。翻读杭钢集团厚重的历史画卷,似乎每一页都在探索与创新、拼搏与崛起的交织辉映中砥砺奋进、磅礴不息。60年来,杭钢集团白手起家,历经三次艰苦创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钢铁发展到多元产业并举的蓬勃发展,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壮丽的杭钢史诗。杭钢之所以能实现脱胎换骨般转型,重新焕发生机勃勃气象,最宝贵的经验之一,就是不断改革——用改革打破发展制约瓶颈,用改革激发企业内生活力。

新形势下杭钢如何发展,这是每一位杭钢人的考卷。杭钢人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企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改革能成功,就能变成现代企业”作为杭钢发展的“座右铭”。曾担任过地方体改委主任的陈月亮董事长心中非常明白,要解决好“破与立交织、新与旧交替、兴与衰博弈”的三对关系,只有通过改革才能解决问题,只有通过改革才能走出振兴之路。对此,在2016年3月的读书会上,提出了十大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并一以贯之、推进落实。

半山关停后,意味着杭钢重“新”开始。根据新的历史方位,我们快马加鞭,及时开展以“走出半山,走进市场,发展杭钢”为主题的解放思想系列活动,第一时间成立改革办,科学谋划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十大行动计划,打出了一套“四LIANG”转型升级组合拳,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得到了极大改变,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认识市场、接轨市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有了大幅提高,使集团公司管控模式得到了极大改变。短短两年间,杭钢改革“四梁八柱”拔地而起,从“科学设计”加速迈向“强力施工”,为创造杭钢新辉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在推进的十大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中,重点是:

总部机构改革

总部机构改革,是“改革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的“开局之篇”。全体总部人员按照“全体起立、翻篇归零、双推双考、双向选择”的方针,仅用了60多天全面完成集团总部机构改革,使总部职能部门从20个减至10个,在岗员工从422人减少至89人,并落实了“三定”方案,实现了总部机构从管生产、管资产向管资本、管战略、管风控转变,达到了“机构缩编、人员消肿、结构优化、职能转换、产业转型”目的,为总部打造成为“决策中心、结算中心、管控中心、资源调配中心、品牌营销中心”五大中心打下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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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8日,集团公司召开“改革创新攻坚年”阶段性工作总结大会。

公司制改革

公司制改革不是简单形式上的改变、名称上的翻牌,而是对公司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的重大调整。2016年9月,杭钢集团公司制改革正式启动。经过16个月努力,最终于2017年12月25日取得新的工商营业执照,“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公司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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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杭钢集团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标志着杭钢集团本级公司制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管控体系改革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塑体制机制,重建管控模式。由原先的工厂化转向市场化,建立审计部、巡察办、监事服务中心,建立了下级公司监事会,落实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体制,实行“异体上位”监管,制定外部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落实财会人员统一派驻制度和加大横向交流力度,改变以往监督盲区。同时,重点深化廉政风险和经营投资风险“两个风险”监督防控,同步开展“排查、预防、监督”工作。制定《杭钢集团经营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成立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经营投资风险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强化经营投资风险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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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集团公司召开管控体系建设项目启动大会

决策体系改革

大力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三年来,共废止153个文件,新制订275个文件,基本构建了集团公司运作机制、动力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体系,形成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有效机制。制定了《杭钢集团党委工作条例》《杭钢集团董事会工作条例》《杭钢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杭钢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杭钢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落实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认真落实依法治企要求,涉及决策难度大的重大事项需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对重大投资项目,在投资主体上报基础上,各职能部门充分论证,经投资决策工作领导小组表决通过后,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涉及“三重一大”严格按决策程序执行,截至目前,无一决策失误,也无一违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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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薪酬体制改革

早在2016年,集团便开始谋划薪酬体系改革。经过两年多的充分准备、详实调研等工作,2018年,杭钢集团以“责任与薪酬相适、能力与薪酬相适、效率与薪酬相适”的原则,根据企业管理层次、经营业务运作模式、岗位设置特点,实施了薪酬体制改革,重新制定并实施了一套与现代化企业要求基本相一致的薪酬体制,制定了集团公司范围全覆盖的薪酬考核体系,分别为集团公司子公司薪酬考核方案、集团公司总部薪酬管理办法和总部绩效考核办法、功能型服务类单位(部门)绩效考核办法,改变了十余年来与市场规则不匹配,与员工付出不对称的薪酬面貌,极大提升了对人才的吸引力,激发了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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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体制改革相关文件

人事制度改革

紧密围绕集团产业布局,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出台了《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推进中层管理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若干意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等。积极探索用人机制,实行职级与职位相分离的市场化聘用制度,保持原职级薪酬待遇不变,大力培养干部才能。同时,采取上挂下派,内学外修,举办清华班、交大班、平安班,到杭州市政府、企业、省级机关挂职锻炼等形式大大转变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拓宽了视野,提高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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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集团总部机构主要负责人作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

动能体制改革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教育人、关心人、培养人、约束人”凝聚力工程建设为主体,积极推进动能体制改革,激发每位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一是改善办公条件。按照设施现代化、办公信息化、体现人性化的原则,对办公场所进行改造修缮,优化与大型集团相适应的办公环境。二是关心职工成长。以人才强企为抓手,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对全体员工实行轮训制,对新进员工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题入门教育和培训,并实施导师制和结对联系制;搭建员工成长平台,建立“上挂下派、内学外修、横向交流”机制,增加员工学习锻炼的机会。三是关心员工身心健康。建立定期逐级谈心谈话制度,积极推行特殊员工家庭家访制,落实外地员工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属来总部探望接待工作,推行职工每年健康体检,推行年休假全覆盖,建立疗休养制度,在政策制度范围内想方设法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经及文体活动,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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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实施凝聚力工程建设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置身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洪流,置身于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六个浙江”建设的历史机遇,置身于杭钢全力推进第三次创业的历史节点,唯有改革,才能破解转型升级的时代难题,唯有改革,才能实现再创辉煌的雄伟愿景。

通过改革,形成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共识,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了办事流程,强化了依法治企的意识和能力。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当前,伴随顶层设计的完成,杭钢改革已进入“施工高峰期”“落地生根期”。我们唯有主动作为、迎难而上,以更大的决心、勇气和智慧斩关夺隘,以改革促杭钢高质量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破浪前行,勇做时代的弄潮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