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执纪监督工作受到省纪委、省监委点赞
发布日期:2017-04-12 浏览次数:

3月28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海超率领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叶怀贯,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长级)翁春光,省纪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郑建余等一行12人来集团公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执纪监督工作。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汇报会。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月亮介绍了集团公司2016年度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深刻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四个更加注重”的改进措施。

王海超充分肯定了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赞同集团公司在企业发展、领导班子建设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保障了集团公司顺利转型升级,得到了中央、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他强调,杭钢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继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廉政建设工作。

第一,信念要更加坚定,把“四个意识”贯彻到工作中,牢固树立政治自觉,站稳政治立场,严肃政治纪律。

第二,履职要更高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同时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家风建设。

第三,执纪要更加严格,要在政治、组织、纪律等方面做得更好,执纪监督更加严格,对违反中央规定精神的,要严肃处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更大的作用。

王海超书记一行还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并查阅了2015年度、2016年度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资料和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