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度公司股东会暨董事会的通知
各位小轧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 2017年5月2日 14时在 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和公司董事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7年5月2日14时
2、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刘文村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
本公司监事会及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三)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朱初标
(四)主要议题:
1、审议2016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报告;
2、选举董事、监事;
3、审议生产线关停后有关事项(含资产处置事项)。
(五)会议出席对象: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相关人员。
(六)见证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
二、董事会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7年5月2日15时
2、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刘文村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
本公司监事会及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三)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朱初标
(四)主要议题:
1、审议公司资产处置相关事项。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其他相关人员。
(六)见证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
三、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坚 电话:0571—85034604,E-mail:dujian@hzsteel.com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届时请按时参加, 特此通知。
3、会议登记事项:
登记方法:请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或其委托代理人请按本通知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电话或信函)。个人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017年3月29日